国务院督导组反馈RTO焚烧炉8项安全要点
安全不是小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大多数VOCs废气都是易燃易爆气体。如果没有合理的工艺或规范的操作管理,往往会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因此,无论是环保设计公司还是VOCs生产企业,都必须高度重视废气净化设施和装置的安全风险,必须选择合理的工艺,规范操作。安全是一切的基础,防患于未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近年来,由于环境保护问题突出,各地区、各企业不断加大环境管理投入,大多数企业通过安装终端处理设施达到排放标准。目前常见的VOCs末端处理技术有蓄热式燃烧(RTO)、催化燃烧(RCO)、直接燃烧(TO)和活性炭吸附脱附。然而,VOCs废气成分复杂,通常是多种易燃易爆的混合有机气体。早期的工艺流程选择不到位或者这些装置投入使用时没有专业的管理和控制,往往会带来新的安全隐患。
因此,在去年,国务院督导组反馈《蓄热式焚烧炉(RTO)安全要点》的8项RTO炉安全要点,要求相关企业贯彻落实:
蓄热式焚烧炉(RTO炉)安全要点
一、RTO炉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用RTO炉应补充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对于废气成分复杂的,应进行HAZOP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二、RTO 炉可通过设置缓冲罐、调整风量等预处理设施,严格控制RTO 炉入口有机物浓度和流速,保证相对平稳、安全运行。
三、RTO炉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管道及RTO炉下室体中的冷凝和沉积产生。
四、RTO 炉应通过强制通风措施,满足最低通风量要求,避免可燃物积聚、回火等。
五、RTO 炉应设置PLC 或DCS 控制系统(视情况可设置安全仪表系统),对风机、阀门、燃烧器、炉膛和废气管道等设备设施的关键参数进行实时监控和联锁。关键设备安全仪表系统应不低于SIL2标准设计。
六、RTO炉现场电气仪表设备应严格按照防爆等级设计,管道或炉膛内应设置泄爆片;RTO炉应设置短路保护和接地保护功能,废气管线选材要注意防静电。
七、RTO炉应设置断电断气后进气阀、排气阀紧急关闭,防止烟囱效应引起蓄热层下部温度上升。
八、RTO 炉应设置UPS 备用电源和压缩空气储气罐。对于浓度较高且含有低燃点物质的应急排空管道,严禁与高温排空管道共用烟囱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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